——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摘自-住建要闻)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住建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示批示,2020年在来陕考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等重要会议上和各地考察调研时,又多次对住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在住房制度建设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分类调控,地方为主,金融、财税、土地、市场监管等多策并举,形成长远的制度安排;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
在住房保障方面,强调要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要处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化的关系、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在发展租赁住房方面,强调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要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强调要完善城市化战略;更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城市单体规模不能无限扩张;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在城市建设和治理方面,强调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建设必须把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
在城市生态和安全方面,强调统筹城市布局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在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能城市;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目标;加强防灾备灾体系和能力建设。
在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风貌方面,强调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在改造老城、开发新城过程中,要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存;不能一律大拆大建,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
在脱贫攻坚和乡村建设方面,强调要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要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习近平总书记对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我们高质量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厅党组印发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住建工作新局面的通知》要求,一项一项分解,一件一件落实,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省住建领域落地见效,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在过去的一年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指示给予充分肯定。本次会议中,分管副省长又专门作出批示,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不辜负省委、省政府的期望。
2021年2月5日,西安市、安康市、延安市、渭南市、西咸新区住建局和商洛市城管局6家单位分别作了大会经验交流发言。
这次会议是报请省政府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对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建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20年和“十三五”工作成绩,安排部署“十四五”和今年重点任务,动员全系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做出更大贡献。